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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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附中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01-29 返回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3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3年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

       2.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坐落于顺城区,辐射学院附小、新华二校、抚顺城一校三所小学,是抚顺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现有学生1733人,班级36个,在校教职工135人。

多年来,学校秉承“创温馨家园、办求知乐园、建特色校园”的“三园”办学理念,坚持“工作务实、突出创新、办出特色、全面争优”十六字办学指导思想,注重构建差异教育与全面和谐发展教育相结合的素质教育模式,走“夯实基础,日进功成”的办学特色发展道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德育工作中,学校启动了“三•六”工程,培养学生做人、学习和生活的十八个习惯,引导学生轻松走人生。开展了动态德育、“完美自我”和“心灵成长”活动,激发学生成长内驱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教学工作中,学校实行了有自身特色的“四个一”理念与策略:坚信一个教育观,即只要方法适当,每一个学生都能学会;突出培养一种能力,即自学能力;采用一种教学模式,即“目标自学,自检反馈”;实施一种“教学四清”制度,即“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月月清”。通过抓好并不断完善“教学四清”工作,学校的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校风正、教风严、学风实”的良好育人氛围已经形成,并赢得了教育界同行的认可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近几年,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学校”、“全国语言文字示范校”、“辽宁省文明学校”、“辽宁省和谐校园”、 “抚顺市先进集体”、“抚顺市五一劳动奖状”、“抚顺市办学水平先进校”等三百多项荣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2023年收支总预算2,191.23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2023年收支总预算 2,191.23万元。比上年增加333.29万元,上升17.93%,增加主要原因:教育支出增加169.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04万元;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2,191.23 万元,同比增加333.29万元,上升17.93%,增加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58.6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0.9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0万元。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总体情况支出2,191.23万元,比上年增加333.29万元,上升17.93%,增加主要原因:教育支出增加169.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9.80万元,比上年增加335.42万元,上升18.18 %,增加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58.6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8.77万元;项目支出保安经费11.43万元同2022年比减少2.13万元。    

       二、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191.23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91.23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531.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23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0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0 万元,项目支出11.43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比上年同比增加333.29万元,上升17.93%。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333.29万元,上升17.93%。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79.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0 万元,人员经费 2,12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5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取暖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

       (二)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 1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1.43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学院附中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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