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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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附中学生“文明着装,发型规范”常规管理的通知
2018-10-17 返回列表

    近期学校将对全校学生的“文明着装,发型规范”进行大检查。
    在此重申一下标准:
    一、发型
    1. 女生发型要求:女同学发型应为短发。长发超过衣领必须扎起来,不准留披肩发,一律不准染发,烫发,留怪发型。
    2. 男生发型应为“学生头”(短发,“三不及”标准,即:前不及眉,侧不及耳,后不及领)。一律不准染发,烫发,留怪发型。
    二、学生服装要求
    总体要求:穿戴整洁,端庄大方。
    女生不穿高跟鞋,穿着合体,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穿着宽松,适合运动(严禁细瘦紧腿裤型。)夏季不穿无袖衣,不穿过于短小,紧身及领口过低的衣裳,不穿短于膝盖或过于短小紧身的裙子和裤子,冬季不带怪异的帽子,如滑雪帽,时装帽等。
    三、学生随身物品和妆饰等要求。
    总体要求: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简洁精神形象朴素大方。
    男女生一律不佩戴各种项链,戒指,手链,耳环,饰物,挂件,饰品(如佛珠,念珠等)。不准随身携带随身听,手机进入校园。除书包外,女生不准背带时装包,不准化妆。男女生一律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涂抹香水等。


学院附中德育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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