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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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附中教工出勤考核暂行规定
2018-10-17 返回列表

2018年5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考核教工出勤情况,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对原《教工出勤考核暂行规定》做适当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假说明
    1、全天假。教工因病、因事、因公请全天假,需当面向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请假(至少三位校领导在场)。请假时,要细致说明请假理由,校领导班子准假后,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
    2、教工出入校时,要主动向保安出示请假条,没有请假条保安无权开门。教工出入校时,要主动登记出入校时间及事由。销假后,要将请假条交回办公室存档。教工如因请假影响上课和带班的,还应分别向教务处和德育处告假。
    3、两天以上(包括两天)病假要有三甲及以上医院出据的相关证明(如诊断书、病志本或收据等),并统一交由人事干事存档,没有以上材料的按事假统计。
    4、请病事假或公出要做到事前请假,如事后请假按漏岗处理。
    5、教工如因病、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春秋游、军训、艺术节活动、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政治学习、党员活动、教研活动、考试等)的,在执行上述条款的同时,还需向分管校领导告假。
    6、取消周五教工洗澡时间,每天16:30下班。
    二、签  到
    1、教工上下班时要打卡,如打卡失效或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到办公室声明。
    2、哺乳期女教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到办公室登记每天喂奶时间,喂奶期间,出入校要打卡。
    三、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
    1、月累计迟到次数达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每次扣3元,并累积计算。大型活动及第1节、第5节有课教工迟到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迟到超过10分钟按事假累计。
    2、早退者每次扣3元。早退超过10分钟按事假累计。
    四、事  假
    1、事假半天扣10元,需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2、事假一天扣20元,需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3、非全天事假月累计计算。每4小时按半天计算,每8小时按一天计算。
    4、事假一个月,扣除当月岗位工资全额(小折)。事假超过一年,上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处理。
    5、病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取消当年评职评优资格。
    五、病  假
    1、病假半天,扣7.5元,需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2、病假一天,扣15元,需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3、非全天病假月累计计算。每4小时按半天计算,每8小时按一天计算。
    4、病假一个月,扣除当月岗位工资全额(小折)。病假超过一年,上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处理。
    5、病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取消当年评职评优资格。
    六、旷  工
    1、旷工一天, 扣50元。
    2、旷工两天,按下岗1个月处理。
    3、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将按《抚顺市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违纪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七、漏  岗
    1、未履行请假手续,抽查不在岗时,第一次扣20元,月累计两次漏岗,扣除当月岗位工资全额(小折),并记入个人师德档案。
    2、未履行请假手续,不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每次扣除20元;迟到每次扣3元;早退每次扣3元。
    八、劳动纪律
    办公时间打游戏或网上购物,每发现一次扣10元,并在全校教工大会上点名批评。
    九、满勤奖
    对一个月不请假的教工,学校在每月的教工大会上提出表扬;对一学期都不请假的教工,学校将设立满勤奖。满勤奖每学期发放一次,奖励标准为300元。
    本规定自2018年5月21日教工大会公布之后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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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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